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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历史上的慈善事业
[来源:本站 | 作者:李佩今 | 日期:2011年11月24日 | 浏览14106 次] 字体:[ ]

 

石泉县建置于东晋元帝期间(317――321)分安康西部设立长乐县。这是石泉县的前身,距今已有1600余年的历史了。北魏延昌三年(514)改名永乐县。到了西魏废帝元年(公元552年)始改名石泉县。这是汉水中上游流域的千年古县。翻阅史籍志书,走进石泉的历史,可以发现原来石泉的历史渊远流长,是一幅多姿多彩的图画。这正如清代康熙《石泉县志》所描述的:“弹丸一县,何处非雕楼画榭,何处非绣落锦村,何处非车填马簇,何处非管韵歌声?一时称为小池阳州。”这分明是一个太平盛世、文明社会的写照。

文明社会总是离不开社会慈善事业的。以人为本,待人慈善,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自古迄今,石泉县的人民群众就有着对自己克勤克俭,对别人慷慨大方、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优良品德和传统。在社会上,自古人们都将解囊相助,雪中送炭的事,视为是最崇高的美德。正是这种优良的品德和传统,为石泉县谱写了一部可歌可泣的慈善事业史。

事实证明 ,石泉县的慈善事业确实有着悠久的历史。石泉县慈善事业的发展变化,是石泉县历史进步、社会文明进程的重要标志;石泉慈善事业的发展变化,不论在过去、现在和将来,在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文明方面,都曾或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产生深远的影响。

慈善事业是一项高尚的事业。它以扶贫济困为宗旨,以捐献助人为行动准则。昔日石泉 ,虽地处深山,交通不便,经济落后,但是“山野之民质朴、男女不冠不髻。男尚耕作,女重绩纺,不甚趋利。”(民国《石泉县志·风俗志第九》)。历史上,石泉人民有着深厚的慈善道德积淀,自己不贪利、不趋利,总是以慈善之爱心去帮助贫者、弱者。这种俭已施人的乐善好施的精神,在石泉古今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

历史上,石泉县的慈善活动主要有:一、灾年捐钱献粮立粥棚、办粥厂,救济广大灾民;二、民间捐资兴建养济院,收养社会上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三、私人捐资兴办义学,发展农村教育;四、树立典型,营造孝慈传家的社会氛围;五、在社会上,城乡广泛开展乐襄义举、慈善济世活动。

一、办粥厂、救济灾民

 

历史上,石泉自然灾害频繁。主要灾害是洪灾、旱灾。经常伏旱、秋涝,有时还旱涝交加。大灾之年,民不聊生,饥馑流离。

据清康熙《石泉县志》载:“石泉蹲在万山上下百里间,俱悬崖绝壁、求其平畴沃壤则不及邻封十之一也!……土瘠人稀,地覆荆榛,民逃如霰,人尽逃亡。”

据清道光《石泉县志》载:汉江“洪涛巨浪,下流壅塞,则上游泛滥,沉灶产蛙亦其常矣!”石泉县城“诸水汇一,茫无际涯,数十里皆成泽国……道光十二年,南山阴雨伤稼、斗米千钱、人至相食。”

据国民《石泉县志》载:“丁丑,秦地岁大荒,连年不雨,山泽如焚,民无生业……。无何,饿莩遍野,乡人剥树皮而食。……沿途扶老携幼,蹙蹙靡靡,尽吾乡难民也。”

面对饥饿的灾民、难民,怎么办?衙门里拿不出粮食来,难道让一个个灾民拖死、饿死吗?这时候,石泉城乡一些“好善人家”和“善士”,自觉站了出来。他们慷慨解囊,献出粮食,在乡镇搭起了粥棚,在县城办起了粥厂,对于饥饿的灾民,不论男女老幼,凡来粥棚、粥厂的,都可讨得一碗粥喝。粥棚、粥厂不取难民分文。灾年时,粮食是十分紧张的。不能小看这一碗粥。往往就是这一碗粥,就能挽救一条生命回来。

据清代和民国时期的《石泉县志》记载,大灾之年,石泉县主动捐献粮食办粥厂的“好善人家”和“善士”不少。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仅举几例:

石泉后柳溪有个善士,名叫沈燕桂。家里“稍有余即储,为施予计。”说起来,他的家也不十分富裕。但是,他十分节俭,家里稍有余粮余钱,他便存储起来。他存粮存钱的目的,就是为了在荒年救济挨饿的穷人。他于“乾隆壬子、岁饥,输所余数十石(粮食),以赈乡人”。

后柳溪还有一个善士,叫贾聪。他“逢岁饥、放栗以济人。”历史上,后柳溪是汉江岸边一个较为繁荣的水码头。每逢灾年,逃往后柳溪的灾民、难民很多。为了救济这些灾民,贾聪便在后柳镇搭上粥棚,白天在粥棚内用大锅熬粥分发给灾民充饥食用;晚上利用粥棚,为灾民遮风避雨,让灾民安宿。

大荒之年,石泉县城是灾民,难民集中的地方。每逢此时,城中的有钱有粮大户,面对饥饿的难民,大发慈善之心,主动捐钱捐粮,兴粥棚、办粥厂,救济饥民。当时,城内的大北巷、教场坝都曾建有粥棚,饥民们随时都可以去粥棚讨得一碗粥充饥。

据民国《石泉县志》记载,光绪年间,城内有两位善士,一个叫黄大顺,是衙门里的一个小吏;还有一个叫李映春,是城内的有钱大户。他们出资出粮办粥厂以赈饥民的事迹十分感人。志书是这样记载的:

黄大顺,邑吏员。光绪三年,岁大荒,饥民遍野,倡设粥厂,因费不济,其妻陈氏竞将奁资所置瓦屋两间,卖得钱五百余串,买谷四十余担,以完粥事。书吏之妇,能相夫好义,世所罕见。

李映春,监生,性忠厚,好义举,邑中修城捐饷诸事,皆乐为助力。光绪丁丑大荒,设厂放粥。首士八人,俱染瘟疫。春一人经理,不辞劳瘁,独无恙。

除此,石泉城内,在乾隆年间有一户人家,以经商为业,很富豪。主人名叫王加佑。他这个人“性敦厚,生平以利济为心”。他不仅在县城内有豪宅,而且在县城西饶峰蒲溪河还有别墅。他于“乾隆壬申,岁歉,出粟为赈”。他不仅在县城内开办有粥厂,放粥以济饥民,而且在乡下也放粮救济穷人,所以,乡下“凡近墅者未闻有啼饥焉。”

清代,在石泉县城设棚放粥的善士很多。据《石泉县志》记载,还有鄢荣、陈亮采、柯旭禄、叶成章等。他们都是民间的慈善家,为地方上的慈善事业作出了无私的贡献,理应彪炳史册。

二、捐资修建养济院、收养社会上孤寡老人

清代,石泉县城西门内,有一个养济院,这是石泉县一个专业的唯一慈善机构。它的任务是,专门收养社会上无人扶养的孤寡老人,为社会上所有无人扶养的孤寡老人提供了一个安度晚年的生活场所。

据道光《石泉县志》载:石泉养济院“在城西,嘉庆元年,典史范继昌倡修西厦房三间;七年,知县李枢焕捐修东厦房三间。道光二十八年,典史倪柱劝捐重修。”

石泉养济院始建于何时,其实并不是嘉庆元年(公元1796年),而是在嘉庆元年很早很早的时候。这在养济院门外石碑上所镌载的《重修养济院记》一文中找到证明。这通石碑,刊立于嘉庆七年(公元1802年)仲冬。据石碑记载:“邑之养济院,年久倾圮。”这就是说,石泉养济院在清代嘉庆元年以前很早的时候就建立了,由于年代久远,到嘉庆年间就已经倒塌了。

清代嘉庆元年重修的养济院,是典史范继昌先生自己捐钱进行复修的。由于他个人所捐经费不足,当时只在养济院遗址的西头,修了三间厦房。房屋建好后,范继昌先生“虽未竞其志,而孤贫男妇已大受庇荫。”范先生是个善士,在修好养济院西边三间厦房后,就奉差调往兴安州,接着又奉令调到湖北竹山县当了知事。他虽然用自己的薪俸没有完全修好养济院,但石泉城乡一些孤贫困苦的男女弱势人群,却已经有了栖息之所。范先生的慈善之举,对当时的社会和谐、稳定,对促进社会文明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作用。

嘉庆四年(公元1799年),李枢焕担任石泉县知事。在嘉庆七年(公元1802年)冬天,因为石泉地方安宁,“四境肃清”,他便去养济院察看了一番,回衙后,他“回念院内穷民栖止太促,缘捐廉俸建造东厦三间,前后砌立墙垣,俾男女可以别室而居,不致丛杂,以竟范公未竟之志。”因为,知县李枢焕在养济院亲眼看到了养济院穷苦的孤寡老人住得太拥挤了,特别是男女混杂在一起,生活实在不便,于是,他便以慈爱之心,把自己的薪俸捐了出来,又在养济院东边修了三间厦房,并且在院前院后砌了院墙。有了新房,使男女分开居住,免得乱七八槽地挤在一起,实现了范继昌先生所没有实现的心愿。

嘉庆年间后,养济院随毁随修。在道光二十八年,典史倪柱还曾捐出自己的薪俸,补修过养济院。到了民国年间,养奉济院日渐衰败,房屋不断有所毁坏。据民国《石泉县志》记载,面对毁坏的养济院:“城绅朱自芳,陈传霖、谢显廷等,募捐补修,工将告峻。”

清代和民国时期,石泉城乡一些没人抚养的孤寡老人,没有生活保障的残疾人,生活得十分可怜,他们衣不遮体,食不裹腹,常常露宿在石泉街头,沿门乞讨。当时,在城内禹王宫屋檐下,大南门内泗王庙戏楼下,教场坝戏台上,北门楼炮台上,炮洞里,都有乞丐在那里露宿。石泉养济院对这些乞丐,外来的尽量动员他们返回原籍,本地的经查明确实无人抚养不能独立生活的人,便将他们收养在养济院内生活。当时,凡是进了养济院的人,每月按人头发给一定数量的口粮,入伙在大灶中,日进两餐。这样,他们就可不必去沿街乞讨了。

开始,孤寡老人们只在养济院内吃饭、睡觉、晒太阳,不出大院门。后来,一些老人在领头人的带领下,成群结伙地走出了养济院大门,参加社会上一些红、白喜事活动。如打听到哪家有娶媳妇或嫁女儿的,养济院的头人,便带上一些人,用大条盘儿抬上少许些喜礼,一走到主人门口,便高声喊到恭喜恭喜,说着一些吉利的好话。为了图个吉利,主人一般是不敢得罪这些老人的,于是便在院子里摆出酒席,让老人们入座开怀畅饮。老人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待酒醉饭饱后,主人连忙端出红包(即用红纸包着零碎钱的小包)打发他们走,并还要退给老人们送来的喜礼。于是,他们收下主人赠送的红包,和他们自己抬来的喜礼,又去第二家办喜事的人户。至于丧礼,更有讲究。养济院的老人用粗麻布作祭幛、拿着鞭炮,走到丧家,先点燃鞭炮放起来。鞭炮一响,丧家的孝男就急忙跑出来,跪在大门口迎接。按规矩、孝子不论是什么身份,都得下跪恭迎,不得怠慢。祭幛挂在门上后,主人就必须在院子里摆筵席,筵席的档次和室内一样。老人们酒醉饭饱后,要离开时,主人还得重重的打发赠送些少许钱财。

到了民国初期,养奉济院在兵荒马乱中开办不下去。不久,便自行消失了。

 

三、民间捐资兴办义学、发展乡村教育

 

由个人捐资建书院、办义学,发展乡村教育,让成人有书读,让孩子们有学上,有受教育的机会,以此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这是社会慈善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社会进步和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

清代时,石泉县城内有一个书院,开始名为石城书院,后改名为银屏书院。据民国《石泉县志》记载,这个书院“清乾隆四十七年,知县杨河柱捐造未成。四十九年,知县齐球捐俸接修。”书院建在今石泉县人民政府东侧,县广播电视局机关大院内。它最早兴建于清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82年)。它不是靠上级拨款建成的,而是由两任知县拿出了自己的薪俸而建成的。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书院改为小学堂。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又改为两级小学,教职员六人,学生高二级,初三级,共七十一名。

清代时,石泉城乡普建义学。何谓义学?据道光《石泉县城》载:“学以义名,义举也。”这就是说,所有义学,都是民间由个人捐资修建的,是城乡众多的善士们乐襄义举的结晶。可以说,没有个人的无偿捐赠,就没有义学。为什么要办义学,特别是还要在偏僻的乡村办义学?道光《石泉县志》给我们的回答是:“在穷乡僻壤,不可不设(义学)。何者?人不知读书也。即间有欲知读书之人,而无力延师,又不能读书。于是,一村之中,目不识丁者,十人而九,字且不识,又焉知孝悌廉让为何事,圣经贤传为何语耶?”

这里,仅就民国《石泉县志》的记载,将清代所兴办的义学及义学的捐赠人照录如后:

前池河文昌宫义学。嘉庆年,贡生张振先、痒生李煜等倡捐,建设经、蒙两馆于一处。其款极为富厚。后经修生周基镐等酌议,另设蒙学。

前双嶂文昌宫义学。道光十七年,耆民李世江捐赀立会,经邑绅周之翰组织饶富建立义学。

凤阳台集义义学。道光二十八年,江耀先,方致诚、陈继贤三人倡捐。江捐房屋一院,共九大间。方、陈各捐地亩约计各值钱三百串之谱。

前池河兴仁义学。廪生韩君炳等创设,共束修(教师工资)五十缗,悉由旧有兴仁义渡余金筹出。

四川馆义学。其学款系贡生李天民等,禀称蜀人王开堂原捐铜钱一百二十串,并续捐蜀帮铜钱八十串、共二百串生息、俾作束修(教师工资)。

除上述义学外,还有后柳溪牛石川义学、城关文昌宫义学、武昌馆初级小学校、黄州馆初级小学校、川陕初级小学校、河南馆初级小学校,都是清代光绪年间由民间私人捐赠出资而建成的。

清代同治年间,在石泉热爱教育,捐资办学的善土中,还有林元芗、王万全、吕廷铨等三人,贡献突出,影响较大。林元芗,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始任石知县,他“尤注意学校,每月亲临考课,捐廉俸,为膏奖,月过百金。邑中掇巍科登显仕者,多赖公培植之力。”王万全,在“同治年间,捐助杨家坝水田一份,岁收租四十石……移归学务。”吕廷铨、熨斗坝人,他对“族中有求学应试者,即出资补助。”乡下人称他是“吕大善人”。

石泉地方多义举。历史上,石泉县有这么多善士,热爱社会慈善事业,热爱地方公益事业,他们慷慨解囊,捐资出力,兴建义学,赞助贫困学生,千方百计发展乡村教育,这对当时的历史进步和社会文明,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四、树立典型,营造孝慈传家的社会氛围

孝德,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公德,是中国慈善事业的一个重要内容。孝,在中国人的道德观念中,慈善事业中,已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孝,在历史上已深深植于中华民族的慈善心理之中,已成为中国人传统的社会公德。

儒家的《孝经》有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行发端于对祖先、对长辈、对亲人的慈爱之心,是人们纯真无伪的感情流露。历史上,孝行是社会上公认的传统美德。孝行在充实和发展慈善事业,构建和谐安定的社会,促进社会文明,曾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石泉自古多孝子。不少的孝男、孝妇、心怀慈善之心,忠厚心诚,出资出力,不惜自己的生命、奉亲爱人、孝敬老人,曾涌现出了许许多多感人肺腑的动人故事。

明代有个孝子,名叫魏人文。据康熙《石泉县志》记载,魏人文“为石邑望族。因亲老绝意仕进。及父有疾,吁天求代。衣不解带,晨夕侍其旁。卒之日,水浆不入,口哀毁骨。立庐墓三年,足为之屈。”魏人文孝敬老人,因此不愿出去作官。父亲病了,他祈求上天,愿将父亲的病痛都患在自己身上,借以代替父亲。为服侍父亲,他连衣服都不脱,日夜守候在父亲的身旁。父亲死了,他饭不吃、水不喝、哀痛号哭,终于拖垮了自己的身体。父亲下葬后,他带着消瘦虚弱的身子,在父亲的墓旁,搭起了孝棚,整整为父亲守墓三年。魏人文为父亲奉献出的慈爱孝心,十分感人。

明代还有个孝子,名叫吕芝森,年仅十四岁,是个漂漂亮亮的小少年。因为祖父患眼疾,长期治疗无效。当他听人说,用人的大腿股肉煮熟吃下可以治眼疾时,便忍着疼痛,“暗中割股煮羹以进”。后来祖父的眼疾虽然好了些,但吕芝森却“金疮中风,遂卒”。股肉根本治不了眼疾。吕芝林的死,虽死于愚昧,但其孝心十分可佳。后来,“邑上状各道院,给金粟优恤其家”。

王聘也是个孝子。他秉性和顺,家庭很穷,是个寒士。他的父亲患病了,王聘“亲尝粪以辩病症”。后来“父欲食羹,聘割股以进。”父亲去世了,他又“寝苫枕块,守墓三年”。

对于吕芝森、王聘二人割股医病,以敬孝心的事,道光《石泉县志》中有这么一段评语:“割股之事,虽不足以化民成俗,然芝森以幼童而爱祖,聘以寒士奉亲,其至性不可没也。诗曰,孝子不匮,永 锡尔类。”孝子不匮,永锡尔类,此语出自《诗经·大雅》。意思是孝子只要能永远保持美德,子子孙孙都不缺其孝道,那么,祖宗也将会永远赏赐你,给你以善报。

清代时,石泉的孝子更多,事迹更感人。其中,有一个最典型的孝子,就是曾荣福,人称“曾孝子”。曾福荣家住农村,祖祖辈辈务农,生活很贫苦。“其母孀妇汪氏,生四子,福居次。”清代光绪十七年(公元1891年),曾福荣的母亲汪氏患病,曾福荣日夜服侍母亲,他一方面祈祷上天保佑,一方面到处找药医治,但母亲的病情一直不见好转,反而还日益恶化。就在母亲病情垂危之际,他躲进灶房,操起菜刀,剖开自己的腹腔,取出肝脏,用肝脏“假肉以进”母亲。后来,母亲的病虽然好转了许多,但曾福荣却白白地送了一条生命。这件事,被知县张世英知道后,十分感动。于是,便以曾福荣为典型,在全县广泛宣传曾荣福的尽孝事迹。他一方面将曾福荣的事迹写成小册子,在全县散发,还亲临庙会等群众活动场所,登台向群众宣进曾荣福割肝救母的事迹;另一方面,他还亲自制作了一通石碑,石碑上镌刻有“割肝医母”四个大字。他将石碑嵌立于县城东,借以长期警示后人。

五、全社会乐襄义举,慈善济世活动

慈善事业是一项非常高尚的事业。它以扶贫救困,慈善济世为目的,以捐赠助人、乐襄义举为前提,集中社会力量,开展群众性的活动,使所有怀有慈善之心的人为困难群体做好事、解难题,这不仅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一种良好的互助关系,而且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历史上,石泉县境内热心于公益事业,乐于帮助别人,常常行善做好事的人,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这些乐行善事的人,有的修路建桥,有的出粟赈饥,有的施棺掩尸,有的捐钱好义。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善人善事,处处可见。现将道光《石泉县志》所记载的好人好事,善人善事摘录如下:

戴兆琏,邑痒生。秉性正直,乐行善事。人有危急,极力排解。前令屡旌奖之。

段俊,乐行善事,常施棺掩骨。前令给匾额奖之。

王运来,遇有险阻道路,辄捐资修葺。城东二里建石桥,城西珍珠河口建木桥,利济赖之。

庞玉麟,家素饶。以孝友闻。其修桥路善事,每乐为之。

任景荣,邑痒生。素行端方。家贫,善医。穷民有疾病者,施药治之。每夜于小巷点灯,以照人行,且防盗也。

漆应位,饶风人,性醇良,造桥修路,人服其德。

姚思学,常修道路,造渡船,周急济危,舍药施棺。年九十六。

彭昌孔,存心济物。汉水之滨,夏秋暴涨,溺尸横岸,无主收埋者,暴露惨目。昌孔建立掩埋会,筹划经费,施棺木,置义地,乡民赖之。

李氏,前池河邓彩先妻,年二十八而寡。子幼,孤无所依。(李氏)持操严谨,治家贤能,有余则捐资造桥,乐为善事。其县东四十里邓家桥,息肩亭,皆乾隆乙亥年(由李氏捐资)所建也。

民国《石泉县志》又记载有:

高桥,在县东十 里,石梯子沟口。以石为之,工坚固。其东石碥,路亦开凿平坦,皆道光初年,邑绅士商民所捐修。至道光末年,民人张鸿发,又集资补修,加高一层,足垂久远。

乾隆癸卯年,商民捐资置义渡于南门外,名为中渡。而居汉江之南者,犹称不足,又于东门外另捐设一义渡,即东渡也。

马岭渡,在县东15里,系武举毛启昌好义自捐,以利行人。

前池河渡,在县东50里,系里人乐输捐设,并置地十余亩。

油房坎上、下两渡,在县南六十里,由本地商民捐设。

梅湖渡,同治初年,耆民陈光映始倡捐修下渡。又捐资修香柏崖道路。……凡兴利除弊,排难解纷,地方得以蒙其福焉。(陈光映)享年八十六岁,子孙藩衍,人以为行善之报。

朱启园,邑人。因城内乏水,谋开李子园井,昼夜督工,几至失明。朱乐襄义举类如此。

彭懋功。光绪三年奇荒,捐资赈饥,冬间捐棉衣一千件,全活者甚众。其族中老幼无依者,供养于家;少壮失业者,代谋生理。且于清明时,凡无主孤坟,则雇工以垒土,而惠及枯骨矣。

罗享伦,凡亲邻病者,给以药,多不取其值。

储思广,凡遇乡邻戚族,不能婚嫁丧葬者,皆慷慨助资,无吝色焉。

周忠恕,监生。通医术。家贫求方者,不取谢资。乡党称义士焉。

乐行善事的好人,不仅涌现在广大民间老百姓之中,衙门的官吏中,也有乐行善事的好人。譬如光绪庚辰科进士张世英,甘肃秦州人(天水)。他于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十月八日署理石泉县事。他“廉明恺悌,以石邑贫苦,地当冲要,供给差费,实形支绌”,于是,他便从自己的薪俸中,捐出了五百金,“劝邑绅成立里仁局,以供差费,而地方赖以不扰。”当时的石泉,是水、旱码头,上级公差往来过境的人很多。官员公差来了,地方上要供应食、宿、船、轿、马、人  ,而石泉又无马,老百姓为此深感痛苦。知县张世英主动捐出薪俸,又劝城中绅士捐出钱财,成立接待机构,为老百姓减轻负担和痛苦。这不能不说张世英是位无私的爱民好官。一个地方官吏,有此慈善之心,这在旧社会里,是相当不容易的。

石泉历史上涌现出的这些仗义疏财的善士,实际上也就是历史上最优秀的社会慈善家。是他们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他们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长河中,漂出水面的道德之花,慈善之花。他们乐襄义举的行动,在人们的心中播种了温暖和光明,他们是照亮人们在黑暗中逆行的火距和灯塔。他们胸怀博大的爱心,爱父母,爱家人、爱同胞、爱朋友、爱天下所有受苦受难的人们。正是他们的爱心、慈善之心,使人间充满真情,使社会更加和谐和安定。慈善可使人的品格升华,可使天下人共享社会文明。

历史证明,慈善事业是中国古老的文化和优良的道德传统。有了慈善事业,社会就发展,就进步;慈善事业疲惫滞后,必将会给社会带来落后和愚昧。慈善事业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我们要继承优良传统,积极投身慈善事业,以此促进社会的和谐安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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